8月15日,绝味公司发布公告——其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相关事件还在处理当中。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主要指的是上市公司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到底绝味公司因隐瞒了什么信息尚无法得知,吸引了众多鸭脖爱好者和股民关注,但这并非绝味鸭脖第一次成为公众焦点,在此之前,绝味鸭脖就已经在一场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中在法院立案,趁新案尚在处理当中,笔者对前案展开介绍,回味这场“绝味”的胜利。
一、关于“绝味”与“纯味”的较量
1、背景介绍
        2008年,绝味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并迅速在餐饮市场崭露头角,通过注册多枚商标巩固了其品牌地位。至2019年底,“绝味”已成为行业内知名的餐饮品牌,市场份额名列前茅。然而,随着品牌影响力的扩大,一些仿冒现象也开始浮现。
2、案件起因
        2022年,绝味公司注意到在湖南、贵州、广东、云南、四川等地,多家名为“纯味”的店铺悄然兴起。这些店铺不仅在装修风格上与绝味高度相似,就连其使用的商标也极为接近,均采用了手握红辣椒的鸭子图形与文字组合的形式,并在官方网站上大肆宣传。绝味公司认为“纯味”店铺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遂将其告上法庭
绝味与纯味门店对比图
3、纯味公司的辩解
        面对指控,纯味公司提出了反驳。他们认为,“纯味”与“绝味”在字形和读音上均存在显著差异,普通消费者能够轻易区分二者,不会产生混淆。同时,商标中的鸭子图形也与绝味公司的图形存在明显区别,红色作为辣椒的常见颜色,更不构成侵权。此外,纯味公司还声称门店装修设计是店主自主行为,与公司无关,且“纯味”并非其独有商标,全国各地均有使用。
4、法院判决
        湖南高院经过审理后,对此案作出了明确判决。法院认为,纯味公司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对绝味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及不正当竞争。理由如下:
商标近似性:两款商标均用于鸭类食品领域,使用范围相同。虽然鸭子图形有所区别,但整体组合后,仅“纯”与“绝”一字之差,且使用了相似的字体形状,足以使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
不正当竞争:纯味公司不仅在门店装修上模仿绝味公司,还在官方网站上宣称提供统一形象、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加盟服务。这种行为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对两者品牌关联性的认知,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因此,法院判令纯味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绝味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停止使用与绝味公司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纯味公司需赔偿绝味公司经济损失共计90万元。
5、法官解析
        本案涉及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法官指出,在判定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时,需综合考虑商标的文字、图形、构图、颜色以及商标的显著程度和知名度等因素。绝味公司作为知名品牌,其商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对近似标识具有较强的排斥力。纯味公司作为同业竞争者,在明知绝味公司商标存在的情况下,仍采用近似的图文组合标识,并模糊二者区别,增大了混淆可能性,构成侵权。
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由于绝味公司未能明确自身实际损失或商标许可使用费,也无直接证据证明纯味公司的侵权获利数额,故本案适用法定赔偿原则。法院综合考虑纯味公司的侵权情节、加盟费用、产品获利以及绝味公司的合理维权开支等因素后,酌情确定了90万元的赔偿金额。
此案的判决不仅维护了绝味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二、结语
        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风波中,绝味鸭脖再次站在了风口浪尖,然而,无论市场如何变化,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品牌声誉始终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绝味鸭脖的维权之路,不仅是对自身品牌的坚守,更是对所有企业在品牌建设和保护上的一次深刻启示。让我们共同期待,绝味鸭脖在维护自身品牌的同时,还能够扛住本次的立案调查,继续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美味的卤制食品。
唐兰律师
          唐兰律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执业专利代理师,专注专利领域7年以上,有丰富的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行政纠纷解决经验;对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领域诉讼也颇有心得;除此之外,合同、股权、劳动关系、常年法律顾问等一般民商事领域的法律事务也有所涉猎。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我所的核心业务之一,团队律师分别是杨河律师、秦燕梅律师、马艳桃律师、邱琭律师、唐兰律师等,律师助理周良钰、严己、郑南坤。他们均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执业背景,精通知识产权理论,谙熟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了解业界最新动态;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专业技巧和实战经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不仅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传统知识产权领域,而且还在计算机软件、网络传输、域名、特许经营、影视音像、媒体文化等高新、边缘领域提供尖端的法律服务。  

本所知识产权部入选“2023年度知识产权诉讼工作优秀团队”,已连续三年荣获此称号,这是对我所知识产权团队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充分肯定,我所知识产权团队将继续提升执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精湛的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部
部分律师简介

秦燕梅

秦燕梅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系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处理过大量民商事、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及非诉业务,其中代理的“meisuli.com”网络域名纠纷案入选2020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九洲普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某旅游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涉知识产权合同“转让不破许可”案入选2023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某动画片侵害著作权纠纷获2023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典型案例;2023年度承办的知识产权案件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

马艳桃
擅长知识产权非诉及诉讼业务领域。执业以来,一直专注知识产权领域。所代理的案件曾获“2021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广东知识产权协会2021 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1  年商标授权确权司法保护优秀案例”等荣誉。
唐兰
唐兰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执业专利代理师,专注专利领域7年以上,有丰富的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行政纠纷解决经验;对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领域诉讼也颇有心得;除此之外,合同、股权、劳动关系、常年法律顾问等一般民商事领域的法律事务也有所涉猎。
邱琭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专职律师,负责团队中知识产权及其他民商事法律的诉讼及非诉工作。目前在团队中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维权工作,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其中,代理的深圳市一般设计有限公司诉郭某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获得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额支持。
供稿 | 知识产权部 唐兰律师
编辑 | 安佳琪
审核 | 叶素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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