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数额认定】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权利人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进行举证;在权利人已经提供侵权人所获利益的初步证据,而与专利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该账簿、资料;侵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认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一、案情简介
        西某公司认为,恩某公司未经许可便向市场推广、使用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技术,并应用于阳某公司,构成侵权。
        西某公司向法院诉请判令恩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用于建造侵权加热炉的节能元件,并停止改造、新建侵权加热炉;恩某公司赔偿西某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和合理开支121391.96元。
        恩某公司辩称,被诉节能炉结构实物与涉案专利全部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仅将节能元件安装在他人早已建造好的炉窑炉壁上的行为也不构成侵权行为,在此基础上同时作现有技术和在先使用抗辩。
二、裁判结果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现有技术及在先使用抗辩均不成立。
        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西某公司提交了恩某公司对外宣传资料、侵权产品的销售数据、同行业公司的营业利润率等证据作为赔偿计算依据,法院责令恩某公司限期提交关于与被诉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等资料,但恩某公司以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未提交。法院综合考虑被诉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被诉侵权产品数量、销售单价、利润率以及涉案专利的贡献率等因素,适用裁量性赔偿原则。判决恩某公司停止侵权,赔偿西某公司经济损失180万元(8台×100万元/台×45%利润率×50%贡献率)及维权合理费用121391.96元。
        宣判后,恩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评析
        节能减排一直是高能耗企业重点关注的领域。涉案专利是高效的炉窑节能技术,能够提高炉膛的发射率和强化炉墙的辐射传热,解决了在炉壁上不能可靠、牢固安装黑体元件的技术难题,且安装快捷,该技术在节能减排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保护创新技术成果,依法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是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的重要体现。
        本案积极运用精细化赔偿计算方式,对破解“举证难、赔偿低”的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以被告自我宣传中被诉侵权产品销量作为基数,从发明目的推算涉案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对实现利润的贡献率等,结合当事人的举证情况,全面分析了侵权人因侵权可能获得的利益,最终判赔180余万元,有效填补权利人的损失,彰显了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我所的核心业务之一,团队律师分别是杨河律师、秦燕梅律师、马艳桃律师、邱琭律师、唐兰律师等,律师助理周良钰、严己、郑南坤。他们均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执业背景,精通知识产权理论,谙熟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了解业界最新动态;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专业技巧和实战经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不仅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传统知识产权领域,而且还在计算机软件、网络传输、域名、特许经营、影视音像、媒体文化等高新、边缘领域提供尖端的法律服务。  

        本所知识产权部入选“2023年度知识产权诉讼工作优秀团队”,已连续三年荣获此称号,这是对我所知识产权团队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充分肯定,我所知识产权团队将继续提升执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精湛的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部
部分律师简介

秦燕梅

秦燕梅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系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处理过大量民商事、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及非诉业务,其中代理的“meisuli.com”网络域名纠纷案入选2020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九洲普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某旅游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涉知识产权合同“转让不破许可”案入选2023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某动画片侵害著作权纠纷获2023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典型案例;2023年度承办的知识产权案件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

马艳桃
擅长知识产权非诉及诉讼业务领域。执业以来,一直专注知识产权领域。所代理的案件曾获“2021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广东知识产权协会2021 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1  年商标授权确权司法保护优秀案例”等荣誉。
唐兰
唐兰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执业专利代理师,专注专利领域7年以上,有丰富的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行政纠纷解决经验;对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领域诉讼也颇有心得;除此之外,合同、股权、劳动关系、常年法律顾问等一般民商事领域的法律事务也有所涉猎。
邱琭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专职律师,负责团队中知识产权及其他民商事法律的诉讼及非诉工作。目前在团队中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维权工作,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其中,代理的深圳市一般设计有限公司诉郭某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获得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额支持。
供稿 | 知识产权部 郑南坤
编辑 | 安佳琪
审核 | 叶素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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