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一般而言,只有在某一行为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时,才宜将其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判断某类行为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时,亦可通过其是否有利于社会总福利进行量化分析。上述两种判断方法可以相互验证。
【案件案号】
        一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5民初70786号
        二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民终558号
【裁判情况】
        深圳市腾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某公司”)是一家从事互联网经营的企业,其开发经营的腾讯视频网站为用户提供视频在线观看服务。腾某公司通过购买影视作品版权,提供“免费+广告”及会员制的影视播放服务。视频网站采取会员制,会员付费后有权利选择不看或关闭广告。
        北京世界星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世界星某公司”)是一家从事互联网经营的企业其开发运营了“世界之窗浏览器”。该浏览器具有“强力拦截页面广告”的功能,用户在设置中勾选该功能后,可屏蔽视频网站中视频的片头广告和暂停广告。
        腾某公司认为世界星某公司的上述行为使得腾某公司不能就网站影片的片头及暂停广告获取直接收益,使腾某公司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而世界星某公司屏蔽广告的行为,提升了其用户的使用体验度,获得其商业价值的提升,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及公认的商业道德,极大地损害了腾某公司的合法权益,据此,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市场竞争具有天然的对抗性,也必然导致损害,但损害本身不具有是与非的色彩,只要该损害并非直接针对性的、无任何可躲避条件或选择方式的特定性损害,就不单独构成评价竞争行为正当性的倾向性要件。世界星某公司的被诉行为是经营者出于市场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经营行为,同时也为网络用户自愿选择提供了合理机会。网络用户对浏览器广告屏蔽功能的使用,虽造成广告被浏览次数的减少,但此种减少只损害竞争对手的部分利益、影响部分网络用户的选择,还达不到特定的、影响其生存的程度不存在对市场的干扰、构不成对腾某公司利益的根本损害,世界星某公司的被诉行为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腾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腾某公司不服原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应当从违反商业道德和损害社会福利两方面来判断:
        一、对于公认商业道德的确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已将此类行为明确禁止,这一禁止性规定足以说明主管机关已将此类行为认定为违反公认商业道德的行为。
        二、对于社会总福利的分析,一审判决将消费者利益等同于社会公共利益,这一理解显然是不全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考虑的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总福利)既包括消费者利益,亦包括经营者利益。无论是从消费者、视频平台、广告投放者,还是浏览器经营者角度进行分析,广告过滤功能的放开只可能会损害社会总福利。因此,世界星某公司的外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世界星某公司赔偿腾某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诉讼合理支出896708元。
邱琭律师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专职律师,负责团队中知识产权及其他民商事法律的诉讼及非诉工作。目前在团队中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维权工作,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其中,代理的深圳市一般设计有限公司诉郭某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获得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额支持。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我所的核心业务之一,团队律师分别是杨河律师、秦燕梅律师、马艳桃律师、邱琭律师、唐兰律师等,律师助理周良钰、严己、郑南坤。他们均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执业背景,精通知识产权理论,谙熟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了解业界最新动态;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专业技巧和实战经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不仅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传统知识产权领域,而且还在计算机软件、网络传输、域名、特许经营、影视音像、媒体文化等高新、边缘领域提供尖端的法律服务。  

         本所知识产权部入选“2023年度知识产权诉讼工作优秀团队”,已连续三年荣获此称号,这是对我所知识产权团队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充分肯定,我所知识产权团队将继续提升执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精湛的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部
部分律师简介

秦燕梅

秦燕梅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系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处理过大量民商事、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及非诉业务,其中代理的“meisuli.com”网络域名纠纷案入选2020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九洲普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某旅游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涉知识产权合同“转让不破许可”案入选2023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某动画片侵害著作权纠纷获2023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典型案例;2023年度承办的知识产权案件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

马艳桃
擅长知识产权非诉及诉讼业务领域。执业以来,一直专注知识产权领域。所代理的案件曾获“2021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广东知识产权协会2021 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1  年商标授权确权司法保护优秀案例”等荣誉。
唐兰
唐兰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执业专利代理师,专注专利领域7年以上,有丰富的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行政纠纷解决经验;对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领域诉讼也颇有心得;除此之外,合同、股权、劳动关系、常年法律顾问等一般民商事领域的法律事务也有所涉猎。
邱琭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专职律师,负责团队中知识产权及其他民商事法律的诉讼及非诉工作。目前在团队中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维权工作,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其中,代理的深圳市一般设计有限公司诉郭某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获得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额支持。
供稿 | 知识产权部  邱琭律师
编辑 | 林凯珊
审核 | 叶素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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