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裁判要旨】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个软件许可证对应一个用户端。若擅自利用云服务技术将一个软件许可证应用于多个用户端,则超出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的客户端使用行为,应被视为未经许可的使用,构成著作权侵权。

2【案件案号】

(2019)粤73知民初1519号

3【基本案情】

2013年至2018年期间,敏某集团公司向快某公司购买了478个ERP系统软件的许可证数,双方约定未经许可的工厂或超出用户数的使用需要根据实际使用量购买许可证授权。

快某公司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记载,鉴定机构统计了敏某集团公司在使用涉案软件时产生的log in及log out 记录,结论为2017年度的总用户名数量为1380个,2018年度的总用户名数量为927个。快某公司据此认为敏某集团公司实际使用软件用户有1380个,超出了授权许可数478个,侵犯了快某公司对该软件的复制权,并提起诉讼。

4【裁判结果】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合同约定敏某集团公司购买涉案软件数量的计算单位为“许可证数(Named User)”,结合合同内容及软件登录页面处“User ID”“Password”的设置,可以确定双方约定的授权许可方式为命名用户许可授权。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许可证”是单个还是并发的命名用户许可证。在此情况下,应当从保护软件著作权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合同所述“许可证”做限缩解释,考虑到当时的技术发展情况、软件类型及用途等因素,“许可证”应被解释为“单个命名用户许可证”,即一个许可证仅能供一个命名用户使用。“用户数”与“许可证数”相互对应,使用方式也是一致,即一个许可证对应一个用户。

敏某集团公司辩称,其在购买了涉案软件后,将软件复制安装到服务器上,并提供购买的许可证账号及密码给其下属公司,各公司通过远程登录虚拟机的方式登录服务器使用涉案软件。然而,涉案合同明确约定了“甲方同意并遵守标准许可证授权使用规范”,尽管敏某集团公司购买了多个涉案软件许可证,但仍然应当遵守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涉案软件。由于敏某集团公司实际使用的涉案软件用户数量有1380个,超出了合法授权许可用户数478个,因此敏某集团公司对涉案软件的使用方式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许可范围,侵犯了快某公司对涉案软件享有的复制权。法院认为复制行为由敏某集团公司实施,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余二十三个被告与敏某集团公司构成共同侵权。

综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敏某集团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快某公司涉案软件的复制权的行为,并赔偿快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400万元。本案判决作出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5【案例评析】

在计算机软件及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网络时代,如何准确、恰当、合理地解释合同内容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关键。本案的处理方法可为类似案件提供有益的参考。同时,通过本案的审理,可以向社会传达正确的信息,引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充分利用新技术的同时,应当遵循当事人的合意,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不能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利用技术手段打“擦边球”,规避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我所的核心业务之一,团队律师分别是杨河律师、秦燕梅律师、马艳桃律师、邱琭律师、唐兰律师等,律师助理周良钰、严己、郑南坤。他们均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执业背景,精通知识产权理论,谙熟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了解业界最新动态;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专业技巧和实战经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不仅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传统知识产权领域,而且还在计算机软件、网络传输、域名、特许经营、影视音像、媒体文化等高新、边缘领域提供尖端的法律服务。  

        本所知识产权部入选“2023年度知识产权诉讼工作优秀团队”,已连续三年荣获此称号,这是对我所知识产权团队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充分肯定,我所知识产权团队将继续提升执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精湛的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部
部分律师简介

秦燕梅

秦燕梅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系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处理过大量民商事、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及非诉业务,其中代理的“meisuli.com”网络域名纠纷案入选2020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九洲普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某旅游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涉知识产权合同“转让不破许可”案入选2023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某动画片侵害著作权纠纷获2023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典型案例;2023年度承办的知识产权案件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

马艳桃
擅长知识产权非诉及诉讼业务领域。执业以来,一直专注知识产权领域。所代理的案件曾获“2021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广东知识产权协会2021 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1  年商标授权确权司法保护优秀案例”等荣誉。
唐兰
唐兰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执业专利代理师,专注专利领域7年以上,有丰富的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行政纠纷解决经验;对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领域诉讼也颇有心得;除此之外,合同、股权、劳动关系、常年法律顾问等一般民商事领域的法律事务也有所涉猎。
邱琭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专职律师,负责团队中知识产权及其他民商事法律的诉讼及非诉工作。目前在团队中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维权工作,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其中,代理的深圳市一般设计有限公司诉郭某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获得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额支持。
供稿 | 杨河律师知识产权团队  郑南坤
编辑 | 林凯珊
审核 | 叶素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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