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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开篇,黄常有律师阐述了政策法规背景及概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聘用的第一标准,对师德违规“零容忍”。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也于2025年6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对幼儿园教职工的聘用、职责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如聘任人员时需向相关部门查询应聘者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这些政策法规都为学前教育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接着黄常有律师列举了大量违反师德师风的案例,让大家明白这类行为不仅伤害学生身心,还会使涉事教师面临严重法律后果。
在法律责任方面,黄常有律师介绍,教师不当行为致学生身心受损时,需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还会因违规情节受到行政处分,像警告、记过、降岗、撤销资格、解聘或开除;若行为情节严重,如虐待、故意伤害致轻伤以上、猥亵儿童等,将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有效防控法律风险,黄常有律师给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幼儿园要强化入职审查,严格把关教师招聘环节,全面排查应聘者的背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明确的师德师风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监督机制,鼓励内部和外部共同监督教师行为;教师自身要严守廉洁纪律,加强家校沟通,避免不当行为。
最后,黄常有律师对《学前教育法》的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从制定背景来看,学前教育法是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其涵盖的9章85条内容,从学前儿童的权利保障,到幼儿园的设立、管理,再到教职工的资质、职责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黄常有律师
黄常有,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常年法律顾问,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8所学校公益法律顾问。
专注领域:医疗卫生、民商事争议解决、政府与公共事务、企业法律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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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黄常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