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在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中,刑事判决认定的商标犯罪金额对后续的民事侵权诉讼不具有绝对的既判力。民事侵权诉讼应独立审判,依据商标法规定,综合考虑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人的获利,合理确定赔偿数额,避免过度惩戒导致侵权人承受过重的经济负担。

【基本案情】

维某某公司是第21886212号注册商标的权利人。

方某因销售假冒多家注册商标的耳机、充电器、数据线等商品,情节严重,被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90000元。方某已缴纳全部罚金。

在刑事案件中,方某已销售假冒相关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为24057元,现场扣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为12122.3元。

维某某公司以方某侵害其商标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适用法定赔偿,请求根据被告侵权情节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3万元。

【一审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方某赔偿维某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0000元,驳回维某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方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裁判结果】

深圳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责任承担着补偿、惩戒、预防功能。适用法定赔偿确定侵权赔偿金额时,应当平衡前述三项功能,保持必要的谦抑性,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即侵权赔偿责任应当追求惩罚的适当性,而不是赔偿数额的妥当性,防止因过度实现利益补偿功能给侵权人带来过度的惩戒功能并造成其巨大的经济负担。

本案中,上诉人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已达到刑法规制的范畴,前述生效刑事判决已实现对上诉人较强的威慑、惩戒功能。因此,根据“过罚相当”原则,民事审判对上诉人同一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评判时则应更多的考虑补偿功能和预防功能。根据原告适用法定赔偿的主张,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上诉人实施的是销售侵权行为,并非侵权商品的源头;

2.已查实的侵权商品销售金额较低;

3.销售金额不宜全额认定为侵权人获利;

4.上诉人已执行完毕9万元的罚金刑,为其犯罪行为承担了一定的经济负累,在一定程度上已起到了限制上诉人重复侵权的预防功能。

综上,充分衡量刑民立法目的,平衡权利人、侵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法院酌情改判上诉人赔偿被上诉人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5000元。

【案件评析】

本案是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审判结果协调统一的典型案例。

首先,本案坚持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各诉讼程序独立审判原则,明确了在先刑事判决认定的商标犯罪金额对在后民事侵权诉讼不具有绝对的既判力。在后民事侵权诉讼应当按照商标法的规定综合判断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损失或侵权人的侵权获利,根据填平原则合理确定民事赔偿数额。

其次,本案综合衡量了民事侵权赔偿的补偿功能、惩戒功能和预防功能,坚持民事侵权法定赔偿的填平原则和“过罚相当”原则。防止因过度实现刑、民双重司法保护的惩戒功能给侵权人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充分衡量了刑民立法目的,平衡权利人、侵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了司法保护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我所的核心业务之一,团队律师分别是杨河律师、秦燕梅律师、马艳桃律师、邱琭律师、唐兰律师等,律师助理周良钰、严己、郑南坤。他们均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执业背景,精通知识产权理论,谙熟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了解业界最新动态;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专业技巧和实战经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不仅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传统知识产权领域,而且还在计算机软件、网络传输、域名、特许经营、影视音像、媒体文化等高新、边缘领域提供尖端的法律服务。  

        本所知识产权部入选“2023年度知识产权诉讼工作优秀团队”,已连续三年荣获此称号,这是对我所知识产权团队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充分肯定,我所知识产权团队将继续提升执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精湛的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部
部分律师简介

秦燕梅

秦燕梅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系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处理过大量民商事、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及非诉业务,其中代理的“meisuli.com”网络域名纠纷案入选2020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九洲普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某旅游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涉知识产权合同“转让不破许可”案入选2023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某动画片侵害著作权纠纷获2023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典型案例;2023年度承办的知识产权案件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

马艳桃
擅长知识产权非诉及诉讼业务领域。执业以来,一直专注知识产权领域。所代理的案件曾获“2021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广东知识产权协会2021 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1  年商标授权确权司法保护优秀案例”等荣誉。
唐兰
唐兰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执业专利代理师,专注专利领域7年以上,有丰富的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行政纠纷解决经验;对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领域诉讼也颇有心得;除此之外,合同、股权、劳动关系、常年法律顾问等一般民商事领域的法律事务也有所涉猎。
邱琭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专职律师,负责团队中知识产权及其他民商事法律的诉讼及非诉工作。目前在团队中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维权工作,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其中,代理的深圳市一般设计有限公司诉郭某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获得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额支持。
供稿 | 杨河律师知识产权团队  郑南坤
编辑 | 林凯珊
审核 | 叶素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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