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郭素静律师代理的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经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当事人陈女士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本案不仅是一起成功的无罪辩护案例,更因其当事人特殊的身份背景与曲折的案发经过,对广大公众,尤其是面临资金压力的创业者,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
一 成功企业家的“至暗时刻”:一个“刷流水”广告引发的刑事风险
        时间回溯至2025年初。本案当事人陈女士,一位拥有大学学历、在教培行业深耕多年的成功女性,同时担任几家培训机构的校长。然而,事业的光鲜背后是巨大的经营压力,因企业资金周转急需约300万元贷款。在传统银行贷款门槛高、周期长的现实困境下,一次偶然的手机浏览,一个名为“刷流水提升额度”的广告映入了她的眼帘。对于一位正处于哺育未满周岁婴儿的母亲而言,尽快解决资金问题关乎企业存续与家庭稳定。在焦虑与急切中,陈女士添加了该平台的客服微信,并依照平台指示,开始通过自己以及朋友的支付宝账户进行所谓的“刷流水”操作。
        数日后,陈女士的支付宝账户突然被冻结。她试图联系平台方,却发现对方已失联。意识到可能受骗的她,主动前往广州当地派出所报警求助,意图澄清情况、挽回损失。然而,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几天后,广西昭平县的公安民警远赴广州,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由,将陈女士刑事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一位优秀的企业家、一位哺乳期的母亲,骤然身陷囹圄,命运急转直下。

二 辩护的十字路口:是妥协于“情节轻微”,还是坚守“证据不足”?
        案件移送至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郭素静律师面临的第一个重大抉择悄然降临。检察机关在审查后,曾向当事人陈女士提出建议:如果选择认罪认罚,可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这对于身负指控、渴望尽快摆脱讼累的当事人而言,无疑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选项。许多当事人甚至同行可能会认为,这已是“最好的结果”。
        然而,在全面、细致地查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并与陈女士多次深入沟通核实后,郭律师作为辩护人形成了坚定的内心确信:本案的核心问题并非“情节轻重”,而是“罪与非罪”。公安机关指控的逻辑在于,陈女士出借支付宝账户用于资金流转,其中流入了一笔来自昭平县被害人吴某某的被诈骗款项4399元,因此其行为构成了对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助。
        但证据本身却揭示了无法弥合的裂痕。卷宗的支付宝交易记录显示,所谓“赃款”的流转路径在时间上存在根本矛盾。朋友杨某的账户向陈女士账户转账的时间点(2025年2月22日上午10时许),竟然早于被害人吴某某向杨某账户支付被骗款项的时间点(同日下午15时许)数小时。这从物理上和逻辑上彻底否定了“陈女士收到的钱即吴某某被骗的钱”这一关键指控。资金流向的链条在此处断裂,认定陈女士账户接收了特定犯罪赃款的核心事实失去了证据支撑。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这种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存在无法解释的矛盾,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因此,郭素静律师坚决摒弃了以认罪换“从宽”的妥协路径,坚持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将辩护核心牢牢锚定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一根本问题上。郭律师向当事人陈女士阐明,接受“情节轻微”的不起诉,意味着在法律上对犯罪行为作出了有罪确认,这将为她本人留下不可抹去的污点。而辩护律师追求的目标,是彻底的法律上的清白。而这一点,正是陈女士最为关注的焦点。

三 专业的较量与正义的回响:存疑不起诉决定的诞生
        辩护工作的重点在于用专业的分析说服检察官。郭律师指出,即便不考虑上述致命的时间矛盾,退一万步讲,假设涉案的4399元能够认定,该金额也远未达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入罪门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需符合特定情形,如交易方式异常、提供专门技术支持等。陈女士出于提高贷款额度的单纯目的,遵循平台指示操作,其主观上缺乏对“犯罪”的明知。更重要的是,该解释明确了构罪需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如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等。本案所涉单笔金额,显然与之相去甚远。
        幸运的是,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郭律师的辩护意见。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昭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依然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2026年6月8日,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对陈女士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这份决定,不仅意味着陈女士彻底恢复了自由与清白,更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刑事证明标准的庄严重申,是对郭律师坚持无罪辩护、捍卫法律精确适用的最佳褒奖。

四 案例给我们带来的风险警
        本案的结局,固然令人欣慰,但过程足以警醒世人。它揭示了个体在急切的经济需求下,极易成为网络黑产利用的“工具人”。一条看似便捷的“刷流水”广告,背后可能隐藏着巨大的刑事法律风险。郭素静律师在本案中的成功辩护,不仅维护了当事人陈女士的合法权益,使其免于刑事处罚的烙印,重返正常生活与事业轨道,更清晰地诠释了“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诉讼原则,以及辩护律师在制约公权、保障人权中的关键作用。对于广大教培行业从业者及其他创业者而言,本案是一堂沉重的法律风险课:融资贷款务必通过正规合法渠道,对任何“走捷径”“刷数据”的诱惑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守住法律底线,方能行稳致远。
郭素静律师
        郭素静律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山大学法律本科、广东警官学院法学本科双学位,香港都会大学(原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从2009年起办理各类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传统民商事诉讼案件,并担任各个企业及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尤其擅长沟通,谈判和调解,运用非诉讼思维为客户解决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
        社会职务:
        广东省收藏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
        广东省收藏家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广州市律师协会十一届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巾帼志愿者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
        羊城律政佳人志愿服务队成员
        广州市司法局“百名专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成员
        曾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广州妇女志愿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监事、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普通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普通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获得荣誉:
        1.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被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2023年度广州市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2.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被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2024年度广州市十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例”;
        3.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
        4.广州市律师协会2024年度优秀公益律师称号;
        5.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优秀公益律师称号;
        6.2024年度华南地区MBA社会责任先锋奖;
        7.广东省收藏家协会先进人物嘉奖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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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 郭素静律师团队
编辑 | 林凯珊
审核 | 葉素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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