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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举办“以房养老与房地产律师服务领域拓展” 主题沙龙——律师业务拓展
2014-04-19 16:41:33
2014年4月18日,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以房养老与房地产律师服务领域拓展”主题沙龙,管委会主任潘滔律师、副主任林振金律师与事务所部分青年律师出席本次活动,管委会副主任、房地产律师团队负责人张旭锋律师主持本次活动。
以房养老法律服务是在我国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的现实情况下,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服务型社会呼声渐起形势下,由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律师团队因时制宜、因势制宜推出的一项组合型专业法律服务。
此前的2014年4月1日,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律师团队就举办了“以房养老与法律服务”研讨会,由于大受好评,近日,事务所在全所范围内,将模式升级,举办了该主题沙龙活动。举办活动的初衷是通过将以房养老法律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推出具有自身特色的以房养老法律服务,将专业化的以房养老法律服务产品推向社会,服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大众。以房养老法律服务产品的定位是:以房养老工程推进过程中的专家型法律服务;以房养老争端解决中的专家型代理服务。
主题沙龙上,团队成员中山大学法学博士张华律师、中国社科院法学硕士吴晓琳律师、中国社科院法学硕士王迪生律师,以及杨金娜律师、朱宇锋律师、林怡靖实习律师等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就以房养老本身及律师服务业务创新拓展展开了一次头脑风暴。
精彩的发言赢得了热烈的掌声,随后,参加沙龙的全体同事围绕“以房养老”风险防控等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潘滔律师在发言中说, 2013年国务院9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4年3月保监会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计划在北上广汉四个城市试点,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迅速捕捉这一政策动向,有计划、有步骤地研发、推广“以房养老”法律服务产品,本所房地产律师团队在律师业务拓展、业务营销方面开了一个好头,值得肯定。潘律师认为,本所房地产律师团队人才济济,近半数成员有博士、硕士教育背景,且不乏经验丰富、颇有资历的专家型律师。团队上下通过对以房养老领域的法律、政策、实务、前景等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将其与现代律师服务业有机融合,创新格林法律服务,必定可以引发关注,在这一领域占尽先机,能够在第一时间有效吸引潜在客户,有望最终实现该法律服务产品的成功推行。
最后,张旭锋律师做总结发言。张律师介绍说,近期组织团队成员对以房养老,乃至对城市养老政策、法律、事务进行研究分析,熟悉其基本操作模式、运作方式,根据潜在客户的实际需要,为其量所定做相应的法律服务产品,包括有形产品但主要是无形产品,例如法律培训、专项法律顾问、争端解决代理。再通过一定的渠道,将这些法律服务产品推向市场,从而成功打造自主品牌的专业法律服务。本次进行产品研发的意义主要有三个方面:1、“以房养老”法律服务成为一个标准化产品做好之后,有助于团队中、律师事务所中对“以房养老”领域的具体操作不是很清楚的律师,在具有一个宏观的大致的法律意识和思维的前提下,可以快速的以较高的起点进入一个新的法律领域。2、在有标准化产品的情况下,律师对客户的法律服务的质量也会有较好的保障,不会出现大的方向性的错误和疏漏,有助于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3、将“以房养老”法律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流程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有利于将该项专业法律服务推向更大的区域。
本次主题沙龙为本所律师在探索与开展以房养老专业法律服务方面提供了良好的视野,利于促进、推动房地产律师团队在涉及以房养老专业服务市场有新的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