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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动态|我所高级合伙人张旭锋律师受聘担任
华南师范大学校外导师
2018年12月6日,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格林所”)高级合伙人张旭锋律师受邀出席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聘任仪式并正式受聘担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校外导师,负责指导法学院本科生的法律专业实践活动。
张旭锋律师受聘担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
张旭锋律师是广州市司法局“百名专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房地产专家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执业以来,张律师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案件,特别在房地产诉讼、仲裁方面办理了大量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其中不乏代表性、典型性案例,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广东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为张律师颁发聘书
法律人才专业化一直是律师行业的重要课题,理论研究与实务技能的结合也是中国法学教育的重中之重。张旭锋律师不仅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而且在长期执业过程中始终热切关注着法律人才的培养。多年以来,张律师通过格林所这个良好的资源平台,创办了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团队——房博士律师团,结合多年执业经验,身体力行地指导年轻律师进行法律理论的系统学习和实务技能的专业提升。
此番受聘担任校外导师,张旭锋律师动情地说道:“与华师大有缘,作为编外老师有一段时间,今天光荣转正了!”并表示人才培养是关乎律师行业未来发展的大计,自己深感肩负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今后必将尽心竭力指导学生们进行法律社会实践,促进学校法学理论知识与社会法律实务技能之间的有效融合与转化,助力学生更好地认识和规划自己未来的职业之路。
受聘仪式结束后,校领导与校外导师之间就法学教育与律师行业需求的有效融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张旭锋律师认为,校外导师制的发展完善对于法学院校与律所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意义重大,中国法学教育离不开律所和公检法系统等社会力量的参与,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也迫切需要更多更专业的年轻法律人才加入。其他导师也纷纷建言献策,各抒己见,本次聘任会就在校领导与导师们精彩的观点碰撞与友好互动中圆满落下了帷幕。
执业律师受聘担任法学院校外导师,是法学院校与律所相结合的法学教育模式的有益尝试,格林所积极参与其中,相信可以通过整合本所资源为华师大法学院学生提供良好的法律实践平台。未来,格林所也必将始终如一地坚持和参与到法律人才培养中去,继续为每一位有梦想、有热情的法律人提供一个展现自我魅力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广阔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