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作为一名人民律师,一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日常会用自身的专业法律知识来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日前,笔者受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委托,参与到广东法律服务公共中心法律援助律师的值班工作中,结合在省法律援助过程中遇到的部分当事人存在的疑问,就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简要介绍。

一        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目的是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二        法律援助的对象

        第一类:经济困难的当事人

        (一)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

        (二)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1.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2.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3.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类:其他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法定情形:

        1.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2.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3.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4.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常见纠纷类型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时;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法律援助的形式

        (一)法律咨询;

        (二)代拟法律文书;

        (三)刑事辩护与代理;

        (四)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

        (五)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六)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五        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各地一般均有区(县)、市、省等各级的法律援助中心

        1.非通知辩护、非通知代理的刑事诉讼案件,由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受理;非刑事的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2.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案件,由办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3.申请法律咨询的,由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4.申请其他法律事务的,由义务机关所在地、义务人住所地、被请求人住所地或者法律事务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后附广州地区法律援助中心信息)

        简单归纳,法律咨询可以向离您最便利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而其他事务一般是属地管辖,在哪发生的由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如果实在不清楚且不方便往法律援助机构当面咨询时,建议可以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段通过网络、电话咨询,或者拔打法律援助咨询热线12348提供询问。

        目前广东省的要求,法律援助律师一般是在具有专业能力且执业年限5年以上的律师里进行选聘。因此,提供法律援助律师的专业也是值得信任的。以笔者为例等律师,也是在各地律师协会与律师事务所都在国家与司法部门的倡导与鼓励下,积极参加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争取努力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信息:




        封芸律师  任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党支部组织委员;清算与破产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广州律协监事会特邀观察员;广州律师协会清算与破产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广州市律协第四届广州律协辩论赛“最佳辩手”。

        专业领域: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国企改制重组与收购兼并、破产清算、税务、证券与资本市场、复杂商事诉讼等。

        个人简介:中共党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同时取得法学专业学位。曾在合富集团、碧桂园集团等大型房地产企业担任过重要管理职务,从事品牌标准化工作,熟知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及物业系列流程与法律风险。执业期间,先后为政府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他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或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有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广州市越秀区国资局、财政局、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广晟建设公司、广州无线电集团公司、广州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等,擅长于商事金融业务及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同时在公司并购、重组及破产方面有丰富经验;并取得客户满意的结果。在资本市场方面,曾为新三板、中期票据、债券发行、重组、无偿划转、收购重组、清算重整、私募基金等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积累了许多丰富的实践经验。


供稿:封芸律师

编辑:黄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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