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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由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举办的“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2021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报告会”顺利举行,此次报告会中,2021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例的主办律师们对其主办的案例进行了分享报告,报告完毕后,各位专家对各个案例进行了全方位的点评。我所本次由杨河律师分享的案例为“南湖国旅诉茂名南湖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本案中,虽当事人由于存在国企改制等历史遗留原因,在起诉前一直未获得“南湖国旅”商标专用权,但通过代理人整理的海量证据(约400多组1989年至起诉前2019年的使用证据),证明其在侵权人使用侵权标识前已进入市场,并在市场上具有很高的占有率。尤其证明了在先突出使用“南湖”字号、“南湖国旅”企业简称,后经法院审查后认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服务名称,更是创新地认定其“南湖国旅”属于在先使用的企业简称,从多角度地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著作权审判庭庭长谭海华法官对本案例点评指出:我国的商标以注册为主,使用为辅,但在面对无注册商标可用时,不要轻言放弃,积极的寻找和准备证据,来证明自己商标一直使用,具有一定影响,多维度进行证明,可以极大的增强法官的采信程度与案件的胜诉概率。本案中,通过积极提供商标和字号等的使用时间、合作协议、各种媒体报道、广告支出和相关荣誉的证据,最终达到了胜诉的结果,实属不易,具有指导意义。
供稿:格林知识产权团队
编辑:黄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