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

        为切实保障精神障碍人士的合法权益,增加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2022年5月13日上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陈莉静律师团队作为广州利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法律顾问,应邀出席由荔湾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办,荔湾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承办的促进精神障碍人士成功就业专题研讨会。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而且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一个困难群体,为残疾人谋福祉,让残疾人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党的初心使命的生动体现。残疾人依法享有平等就业、自主择业和平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法律规定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在会上,陈莉静律师团队简单向大家介绍了常见的合同/就业协议陷阱,以及就业权益受损的维权途径,回复了参会残疾人提出的法律咨询,并表示会努力帮助他们通过劳动就业过上更加幸福、更加富裕的美好生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建立起覆盖数千万残疾人口的残疾人专项福利制度,将数百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将残疾人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健康中国、体育强国等国家战略,不断提高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陈莉静律师团队希望能通过更加多元化、更加专业及高效的服务,携手广州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广州利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弘扬人道主义,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共同努力,促进精神障碍人士回归和融入社会,进一步承担社会责任与发挥社会价值。


供稿:陈莉静律师团队

编辑:黄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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