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很多朋友经营着柴油买卖,有的从事居间工作,介绍客户到中石化购买柴油,从中赚取劳务费,有的自己储存、运输柴油,买卖柴油是否会被行政处罚,又或者是否涉及刑事犯罪,都是他们所关心的问题,近日,国家又出了一个新规定,这个“不起眼”的新规定,将决定柴油买卖的罪与非罪

危险化学品新规定

        2022年10月13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2022年第8号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为: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此次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简单来说,调整生效后,所有的柴油都会被当作危险化学品处理,在此之前,闪点大于60℃的柴油,不会被当作危险化学品处理。

        储存、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经营柴油的,会触犯非法经营罪。在调整之前,如果因为非法经营柴油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可以申请进柴油进行鉴定。然而,此次调整之后,闪点已经不再重要,因为所有的柴油都被列为危险化学品。

涉及柴油的犯罪

        一般情况下,储存、销售、运输柴油涉及两个罪名: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非法经营罪,根据立案标准,非法经营有下列情形需要刑事立案:

        1、个人数额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

        2、单位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

        3、没有达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以上不满20万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销售金额20万以上不满50万的,处2至7年有期徒刑,销售金额50万至200万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销售金额200万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柴油一般都是以吨为单位的,单次交易的金额不会小,很容易就达到以上规定的金额,注意,并不是以利润为立案标准,是以数额作为立案标准。经常有些当事人说,犯罪金额太大,自己没有赚到钱,不好意思,这不是脱罪的理由,这种“卖惨”式辩护,有可能会引起司法机关的反感。

“柴油”的罪与非罪

        《2022年第8号公告》可谓一锤定音:柴油就是危险化学品。此次公告出来之前,销售柴油是否构成犯罪一直存在争议,笔者简单讲一下柴油与犯罪的那些事。

        我们先看一下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刑法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初,很多司法机关认为,柴油属于专营、专卖物品,倒卖柴油构成非法经营罪,这是因为“犯罪分子”违反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但是,后来人们认识到,这个《办法》是由商务部颁布的,属于部门规定。刑法第96条规定,本法所称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也就是说,商务部出台的《办法》不属于国家规定。


        后来,又有司法机关认为,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销售、运输应当具有相关的资质,但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1674项,闪点大于60℃的柴油都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非法经营柴油仍然可以定罪。不过,很多人被立案后,还可以申请对柴油鉴定,很多案件中,涉案柴油的闪点大于60。但是,有些鉴定结果却更令人失望:柴油的品质不好,这就容易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022年第8号公告》施行后,柴油都被当作危险化学品处理,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而经营柴油的,基本上会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

案例与辩护


        非法经营柴油被刑事立案,该如何辩护?笔者先提供一个案例给大家。

        案例:东一区检刑不诉〔2020〕Z1164号,广东东莞的案件,陈某某从2017年开始,就非法销售柴油,非法经营数额一共有60多万元,他所经营柴油符合质量要求,闪点为73.5,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检察院认为,陈某某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但犯罪情节较轻,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其不起诉。注意,该不起诉决定书发布于2020年11月。

        以上案例中,司法机关对柴油进行鉴定,该案件的柴油闪点为73.5,原来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在2023年1月1日后,将不会进行鉴定,直接认定为危险化学品。

        由于《2022年第8号公告》在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如果公安机关将此前的非法经营行为刑事立案,则可以考虑使用“从旧兼从轻”原则进行辩护,旧的法律规定仅将闪点低于60的柴油列为危险品,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应当适用旧法,对涉案柴油进行鉴定。另外,有一些人仅仅是将自己没有使用完的柴油销售给别人,并没有扰乱市场秩序的主观故意,可以考虑从该点入手辩护,即使不能做到无罪,也可以减轻处罚。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尽量看下行为人储存、销售、运输柴油的行为模式,如果仅仅是居间介绍,并没有直接参与处理危险品,则可以争取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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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金融专业委员会  杨恩雄律师

编辑 | 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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