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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做好我省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省律师协会推荐及律师本人同意,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决定聘任105名律师为广东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其中,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国勇获聘为广东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
本次受聘为广东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是对李国勇律师专业能力的认可,希望获聘律师继续发挥律师专业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为我省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助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格林律师亦将尽心尽责,用专注的态度和精湛的业务技能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编辑 | 张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