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促进司法公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精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特聘任我所黄庆华律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为期三年

        检察听证是人民检察院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检察机关以听证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于促进公正履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我所黄庆华律师被聘任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是对黄庆华律师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对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的肯定。
        黄庆华律师表示:听证员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未来,其将一如既往地秉承格林律所的价值观,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与能力,秉持客观公证立场参与检察听证工作,依法积极履行听证员责任。


供稿 | 黄庆华律师团队

编辑 | 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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