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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庆华律师获聘为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清远仲裁委员会是清远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统一部署组建的清远地区唯一裁决经济纠纷的仲裁机构。仲裁员涉及国内外从事法学研究、司法实务、经济贸易工作的专家学者、资深律师、法官、经济师、工程师等。
此次受聘为仲裁员,充分体现了清远仲裁委员会对格林律师专业能力与法律素养的高度信任和认可。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秉持公平公正的法治理念,积极履职,担当作为,竭力全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仲裁力量。
供稿 | 黄庆华律师团队
编辑 | 安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