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及《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抢抓储能产业大发展机遇,发挥国资国企作用,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助力上市企业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8)(简称“广州发展”)与国有控股企业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企业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2169)(简称“智光电气”)、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38)(简称“鹏辉能源”)共同设立广州储能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储能集团”)。储能集团是全国首家主业定位为储能的国企和民企混合所有制企业,开了国内储能领域的先河。

  储能产业

  2023年3月,《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6000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万亿元,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
  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推动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集聚发展,提高储能产品供给能力。

  储能集团

  目前储能集团已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其中,广州发展按34%的持股比例认缴注册资本68000万元人民币。
  广州储能集团设立后可依托广州发展能源领域的业务基础和资源优势开拓储能业务,从满足用户需求、开发应用场景出发,从用户需求端带动储能中上游产业链发展,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业务链条。储能的政策和市场红利充分释放,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工商业、家庭储能市场处处开花,技术迭代加速。组建国企民营合资的上下一体化公司,估计会带来市场拓展和应用的好处。
  专业服务团队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指派管理合伙人罗国林律师与合伙人封芸律师共同主办,并组成以欧阳茹婷律师黄铭鸿律师何叶律师江惠莲律师协办的服务团队,共同为广州发展本次投资设立储能公司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供稿 | 封芸律师团队

编辑 | 安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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