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媒体7月13日报道,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在参加宾夕法尼亚竞选演讲期间遭遇枪击,几声枪响后,混乱的现场里特朗普高举拳头,耳旁流血,挥臂高呼“USA”,被特勤局人员护送离开的照片疯传网络,该照片来自于普利策新闻奖得主,美联社摄影记者武奇Evan Vucci。
        而这一照片背后涉及着一系列专业的知识产权问题,笔者做出以下详解。
        首先,关于特朗普枪击案照片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问题。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通过分析特朗普枪击照片,不管是从构图、主题、角度等,还是从拍摄布局、光影、动作姿势及拍摄时机都包含了拍摄者一系列精神创作活动,充分体现摄影记者独立的构思。这些因素都是拍摄者的创作意识流露,创作意识指的是拍摄者拍摄照片的想法和认识,需要带着目的和规划进行拍摄,而不是没有意识或者是靠人工智能完成,这种在人类进行思维活动下的拍摄作品正是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此外,抓拍照片的独创性是需要摄影者对时间的把握,需要抓准时机按下快门定格物体于瞬息之间,并且所有物体都在合适的位置,从而创作出一张具有独创性的照片。这种需要时机的“选择与安排”恰好是照片可以被承认拥有著作权的基础。因此,特朗普枪击照片无疑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摄影作品。
那这是否意味着该照片受《著作权法》保护呢?根据《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单纯事实信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单纯事实消息”的特点是通过简单的文字、语言将客观现象或事实记录下来,不涉及对事实的个性化表达。即如果仅以简洁的文字、语言说明何人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生了何事,可能构成单纯事实消息。但以图片形式表现的时事新闻显然不构成单纯事实消息,受著作权法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特朗普枪击案的照片的拍摄者Evan Vucci就职于美联社,根据其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协议,这张照片很有可能属于“职务作品”,在这种情况下,其工作单位将自动取得照片的著作权。
由于中国和美国都是《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缔约国,在美国完成创作的作品,美国作者将自动在中国享有著作权保护,而无需作者采取任何额外的行动。如果中国个人或公司对作品侵权使用,权利人依然可以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关于特朗普枪击案照片著作权是否归属视觉中国的问题。
        第一,被印在 T 恤上的特朗普枪击案照片由于受著作权保护,在未经允许或者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用于商业销售,可能构成他人作品著作权的侵犯。
        第二,美国法律对形象权有着严格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46 条有着明确的规定。基于商业目的使用他人姓名、肖像或者其他身份标识,构成对他人形象权的侵犯,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已经售卖的卖家来说,目前特朗普本人并未对这些产品采取法律行动,这一点值得庆幸。但是由于法律赋予的权利是长期有效的,特朗普随时都可以追究商家相关责任。因此,售卖特朗普周边的卖家,要随时保持谨慎和警觉。
在这起事件中,我们看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作品,尊重原创,尊重版权。版权有价值,价格来体现,花钱买版权天经地义。在当今社会,版权的价值已经体现出来,版权就是创造财富,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摄影师对其拍摄的作品拥有著作权,其他人在使用这些作品时需要获得合法授权,否则可能构成侵权。从视觉中国的回应来看,其在版权问题上的处理方式并不透明。对于这类敏感且具有重大新闻价值的照片,其授权和使用情况应该更加清晰明确。此外,这也提醒媒体和商家在使用图片时要格外注意版权问题。不能未经授权随意使用他人作品,否则将面临侵权风险。
而从另一个角度看,特朗普枪击案本身也可能涉及到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比如,关于事件的详细报道、分析和评论等文字作品,同样受到著作权的保护。不同媒体和个人在对该事件进行报道和解读时,也需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抄袭或未经授权引用他人的观点和内容。
总之,特朗普枪击案不仅仅是一起政治事件,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看,它也给我们带来了诸多启示。保护知识产权是维护创作者权益、促进知识创新和传播的重要环节。无论是图片、文字还是其他形式的创作,都应该在合法的框架内被使用和传播,以确保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同时,相关企业也应更加注重版权的管理和规范,避免类似的争议和纠纷。而我们每个人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也要增强版权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我所的核心业务之一,团队律师分别是杨河律师、秦燕梅律师、马艳桃律师、邱琭律师、唐兰律师等,律师助理周良钰、严己、郑南坤。他们均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执业背景,精通知识产权理论,谙熟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了解业界最新动态;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专业技巧和实战经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不仅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传统知识产权领域,而且还在计算机软件、网络传输、域名、特许经营、影视音像、媒体文化等高新、边缘领域提供尖端的法律服务。  
本所知识产权部入选“2023年度知识产权诉讼工作优秀团队”,已连续三年荣获此称号,这是对我所知识产权团队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充分肯定,我所知识产权团队将继续提升执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精湛的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部
部分律师简介
杨河
现任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专委会主任。专注于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擅长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管理运营、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

秦燕梅

秦燕梅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系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处理过大量民商事、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及非诉业务,其中代理的“meisuli.com”网络域名纠纷案入选2020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九洲普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某旅游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涉知识产权合同“转让不破许可”案入选2023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某动画片侵害著作权纠纷获2023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典型案例;2023年度承办的知识产权案件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

马艳桃
擅长知识产权非诉及诉讼业务领域。执业以来,一直专注知识产权领域。所代理的案件曾获“2021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广东知识产权协会2021 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1  年商标授权确权司法保护优秀案例”等荣誉。
唐兰
唐兰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执业专利代理师,专注专利领域7年以上,有丰富的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行政纠纷解决经验;对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领域诉讼也颇有心得;除此之外,合同、股权、劳动关系、常年法律顾问等一般民商事领域的法律事务也有所涉猎。
邱琭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专职律师,负责团队中知识产权及其他民商事法律的诉讼及非诉工作。目前在团队中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维权工作,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其中,代理的深圳市一般设计有限公司诉郭某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获得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额支持。
供稿 | 知识产权部
编辑 | 安佳琪
审核 | 叶素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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