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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日渐发展壮大,消费者只需在手机上动动手指便可足不出户“淘”到心仪的产品,与传统的购物模式相比,网购具有高效、便捷等优点,因此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与此同时,网络平台上侵害知识产权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也给权利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部分权利人会委托律师通过起诉的方式对市场乱象进行清理,那么,律师在对权利基础作出评估并接受权利人的委托后,应如何有效利用“工具”,从而在网络侵害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中获得高额赔偿呢?
一发送律师函,通知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向侵权方发送律师函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应注意律师函中一般需包含权利基础信息、侵权比对意见、侵权销售链接、律师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最好是使用EMS邮寄律师函,并保留好加盖邮戳的律师函回单,持续关注律师函的签收情况,并及时开具妥投证明。
另外,向侵权方发送律师函同时也是检验其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的有效方式之一,可在起诉时同时提交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以便法院进行有效送达。
二使用平台自有知识产权投诉系统,通知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阿里巴巴集团及拼多多都有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系统,其中,在1688平台、天猫平台、淘宝平台发现的侵权行为,均可使淘天知识产权保护平台(https://ipp.taobao.com/home.htm#/login)进行投诉;在拼多多平台发现的侵权行为,可使用拼多多知识产权保护平台(https://ipp.pinduoduo.com/cpp/index)进行投诉。
在使用前述投诉系统进行侵权投诉时,也可将律师函作为附件一并在系统进行提交。
三使用可信时间戳,固定持续侵权证据。
在向侵权方发送律师函或使用平台自有知识产权投诉系统投诉后,应持续关注侵权方对律师函的签收情况及对投诉的处理进展,若侵权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停止侵权行为,可使用可信时间戳,对侵权方的持续侵权证据予以固定。在进行证据固定时,应注意重点截取评论区或淘宝“问大家”中提到“正品”、“原创”、“仿品”、“授权”、“侵权”等信息的评论或回答,可以辅助证明侵权方的侵权行为足以使消费者构成混淆,且不具有善意。
四建立台账,持续监控侵权行为。
在实践中,不乏一些经过发函投诉、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等一系列程序后,甚至在履行判决或被执行后,仍不停止侵权行为的故意侵权的现象。因此,建立台账,持续监控侵权方的侵权行为显得十分必要。
可以使用Excel表格进行台账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平台信息、店铺名称、经营主体信息(包括侵权方的用户ID等信息)、侵权产品名称、侵权销售链接、发函投诉日期、涉诉相关信息(管辖法院、案号、和解/调解/判决情况等)等信息。
另外,对于情节严重的故意侵权行为,在诉讼时还可尝试适用惩罚性赔偿。
以上是我在网络侵害知识产权诉讼实践中总结出的几个可以助力获得高额赔偿的有效“工具”,希望可以给大家一点小启示。
秦燕梅
秦燕梅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系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处理过大量民商事、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及非诉业务,其中代理的“meisuli.com”网络域名纠纷案入选2020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九洲普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某旅游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涉知识产权合同“转让不破许可”案入选2023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某动画片侵害著作权纠纷获2023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典型案例;2023年度承办的知识产权案件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