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保护创作者原创作品的一种法律机制,旨在鼓励创作和保护知识产权。尽管拥有著作权证书可以为创作者提供一定的法律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侵权的可能性。本文将深入分析有著作权证书仍可能存在侵权的原因,并探讨如何有效规避这些侵权风险。
一、著作权的基本概念
1.1 著作权的定义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人身权主要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财产权则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
1.2 著作权证书的作用
        著作权证书是著作权登记的证明,虽然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时即自动产生,但登记可以为权利人提供更强的法律保护,便于在发生侵权时进行维权。
二、有著作权证书仍存在侵权可能的原因
2.1 作品的独创性不足
        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然而在实际创作中,许多作品可能因灵感来源于他人作品而导致独创性不足。这种情况下,即使拥有著作权证书,仍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2.2 作品的相似性
        在某些情况下,两个作品可能在主题、风格或结构上存在相似之处。即使一个作品拥有著作权证书,若其与他人作品过于相似,仍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2.3 先前权利的存在
        著作权的保护是基于“先到先得”的原则。如果某一作品在著作权登记之前已经存在,且其创作时间早于后来的作品,那么后者即使拥有著作权证书,也可能侵犯前者的权利。
2.4 作品的使用方式
        著作权的保护不仅限于作品的复制和发行,使用作品的方式也可能导致侵权。例如,某些作品在特定的商业环境中使用,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2.5 法律适用的复杂性
        著作权法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适用存在差异,某些国家可能对著作权的保护更为严格。在跨国使用作品时,可能会因法律适用问题而导致侵权。
三、如何规避侵权风险
3.1 加强原创性审查
        在创作过程中,创作者应加强对作品的原创性审查,确保作品不与他人作品过于相似。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文献、数据库等方式,确认作品的独创性。
3.2 进行著作权检索
        在申请著作权登记之前,建议进行著作权检索,以确认是否存在相似或相同的作品。这可以有效降低后续侵权的风险。
3.3 明确使用范围
        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应明确使用的范围和方式,确保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必要时,可以与权利人进行协商,获得使用许可。
3.4 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
        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创作者应定期关注法律动态,确保自己的创作和使用行为符合最新的法律要求。
3.5 寻求法律咨询
        在涉及复杂的著作权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意见,帮助创作者规避潜在的侵权风险。
因此,尽管拥有著作权证书可以为创作者提供一定的法律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多种可能导致侵权的因素。只有在充分了解和遵循著作权法的前提下,创作者才能在创作的道路上走得更加稳健。
马艳桃律师
        擅长知识产权非诉及诉讼业务领域。执业以来,一直专注知识产权领域。所代理的案件曾获“2021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广东知识产权协会2021 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1  年商标授权确权司法保护优秀案例”等荣誉。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我所的核心业务之一,团队律师分别是杨河律师、秦燕梅律师、马艳桃律师、邱琭律师、唐兰律师等,律师助理周良钰、严己、郑南坤。他们均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执业背景,精通知识产权理论,谙熟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了解业界最新动态;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专业技巧和实战经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不仅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传统知识产权领域,而且还在计算机软件、网络传输、域名、特许经营、影视音像、媒体文化等高新、边缘领域提供尖端的法律服务。  
本所知识产权部入选“2023年度知识产权诉讼工作优秀团队”,已连续三年荣获此称号,这是对我所知识产权团队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充分肯定,我所知识产权团队将继续提升执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精湛的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部
部分律师简介
杨河
现任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专委会主任。专注于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擅长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管理运营、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

秦燕梅

秦燕梅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系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处理过大量民商事、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及非诉业务,其中代理的“meisuli.com”网络域名纠纷案入选2020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九洲普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某旅游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涉知识产权合同“转让不破许可”案入选2023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某动画片侵害著作权纠纷获2023年岭南知识产权诉讼典型案例;2023年度承办的知识产权案件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

马艳桃
擅长知识产权非诉及诉讼业务领域。执业以来,一直专注知识产权领域。所代理的案件曾获“2021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广东知识产权协会2021 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1  年商标授权确权司法保护优秀案例”等荣誉。
唐兰
唐兰律师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执业专利代理师,专注专利领域7年以上,有丰富的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行政纠纷解决经验;对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领域诉讼也颇有心得;除此之外,合同、股权、劳动关系、常年法律顾问等一般民商事领域的法律事务也有所涉猎。
邱琭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专职律师,负责团队中知识产权及其他民商事法律的诉讼及非诉工作。目前在团队中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维权工作,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其中,代理的深圳市一般设计有限公司诉郭某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获得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额支持。
供稿 | 知识产权部
编辑 | 安佳琪
审核 | 叶素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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